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會計
一、測試目標
本科目主要測試考生的下列能力:
1.熟悉相關會計法規體系以及會計職業道德;
2.運用復式記賬原理記錄交易事項;
3.掌握和理解財務報表的目標、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和列報原則;
4.根據會計準則及其指南和解釋,熟練掌握相關交易事項的各種會計處理、計算方法以及列報方式;
5.根據實務中所掌握的交易事項的相關信息,分析判斷并得出正確的會計處理結論和報告;
6.在特定環境下處理交易事項和報告;
7.理解不同性質企業的財務報告形式與應用。
為達到上述掌握和熟練應用各種知識、技能和綜合分析的能力,考生應當理解和熟練運用《企業會計準則》所確定的各項確認、計量和列報的原則與方法,包括:(1)基本準則;(2)具體準則;(3)相關解釋。
《企業會計準則》是《會計》科目考試內容的主要部分??忌鷳獙ζ髽I會計準則具有較強的理解和應用能力,包括:理解各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原則;根據各項原則進行交易事項的處理;掌握財務報告的編制和披露等。
二、測試內容與能力等級
點擊查看:《會計》測試內容與能力等級.doc
三、參考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1999年10月31日)
2.《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7號,2000年6月21日)
3.《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3號(2006年)]
4.《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財會[2006]3號)
5.《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財會[2006]18號)
6.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號(財會[2007]14號)
7.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財會[2008]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