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04 共1頁
第六章 審計工作底稿
一、審計工作底稿概述 |
1.審計工作底稿的含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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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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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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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審計工作底稿的性質 |
(1)審計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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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計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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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審計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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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目的 |
1.確定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圍時考慮的因素 |
(1)被審計單位的規模和復雜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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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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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識別出的重大錯報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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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獲取的審計證據的重要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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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識別出的例外事項的性質和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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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當從已執行審計工作或獲取審計證據的記錄中不易確定結論或結論的基礎時,記錄結論或結論基礎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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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審計方法和使用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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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計工作的要素 |
(1)審計工作底稿的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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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計過程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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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審計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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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審計標示及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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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索引號及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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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編制人員和復核人員及執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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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 |
1.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工作的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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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計檔案的結構 |
(1)永久性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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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當期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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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審計工作底稿歸檔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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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后的變動 |
(1)需要變動審計工作底稿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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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變動審計工作底稿時的記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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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審計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