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京財綜〔2007〕1311號
關于印發北京市2007年行政事業性收費
項目目錄的通知
市屬各單位,各區縣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現發布北京市2007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為適應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改革要求,對部分收費編碼及管理形式進行了調整。調整的收費項目管理形式和編碼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各執收單位應嚴格執行收費目錄規定的收費,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對于保留的收費,其中收費項目和標準到期的應及時申報,經批準后方可收費。
三、調整、取消項目的執收單位應到市、區縣發展改革委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為做好2008年部門預算,及時到財政部門辦理收費項目和票據變更工作。
附件:1、北京市2007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
2、取消、不列為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表
二 ○ ○ 七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主題詞:財政 收費 通知
北京市財政局 2007年7月13日印發
打字人:張妮 校對人:龔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