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關于開展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越財企[2007]180號
各鎮、街道財辦、區屬各有關部門及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部長令)的規定和省財政廳、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區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凡年滿十八周歲,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⒈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⒉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⒊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及組織考試機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市(區)財政部門不定期組織。珠算五級等級考試由市(區)珠算協會不定期組織。
三、部分考試科目免試的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并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的人員,可以憑相關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注:2年內,是指自畢業文憑簽發日至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日的期間)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
在紹全日制大、中專院校會計類專業2008年應屆畢業生,憑所在學校證明,可預先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證明格式見附件2)。
請各考生認真對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選擇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門或《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門。考試之前,考試管理機構不再進行免試科目資格審查。如不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規定的免試條件,只報《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門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四、報名辦法
⒈考試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組織實施。各鎮、街道、有關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負責做好本區域考試報名前的公告工作,明確報名對象、時間、地點及其它有關事項,由區財政局統一組織考試報名。
⒉報名時間:2007年12月13日至12月21日(雙休日除外)。
⒊報名地點:市區人民中路靜寧巷58號,區財政局203室。聯系電話:85224693、85201109。
五、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08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下午14:00-16:00 會計基礎
六、考試復習資料
考試復習資料為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綱》及有關考試參考用書。
七、其他有關事項
⒈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1〕287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⒉報名時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⒊一寸免冠證件照一張。
八、考試題型
考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三種。
九、閱卷及考試成績的核定
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閱卷工作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
⒉閱卷工作結束后,由省財政廳確定合格標準,核定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并核發考試合格證。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人員,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發給單科合格證(單科合格證在申領證時,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有效)。同時報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科目的考生,必須在兩科目考試同時合格時,發給全科合格證書。
希望各鎮、街道、有關部門做好考試報名相關配合工作,確保本次考試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附件1、2、3下載>>)
⒈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⒉會計類專業應屆畢業生證明
⒊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
紹興市越城區財政局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