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秦皇島市財政局關于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進行注冊登記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市直各部門、各大中型企業: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市場經濟日趨繁榮,會計作為一門職業,已受到社會各界越來越多的重視,致使每年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日漸增多,會計隊伍不斷擴大。但由于會計人員流動性較大,加之要求向上考取學歷、職稱等的人員不斷增加等原因,有相當多的會計人員所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會計證”)中的基本信息資料已經失實。為準確反映持證會計人員的基本信息,摸清我市會計隊伍基本狀況,為今后分層次開展會計人員各項管理工作提供真實依據。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市財政局決定,從今年6月10日起,對全市所有持會計證人員進行一次注冊登記,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登記內容:
1、 持證人員基本信息變更情況:
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學歷、職稱、珠算等級、從事會計工作時間、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常用聯系電話等變化情況。
2、 持證人員證書打印錯誤,需重新進行更正的情況。
3、 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4、 持證人員上崗情況(以單位財務部門蓋章為準)。
5、持證人員所在單位隸屬關系情況。(以所在單位稅務登記證為準,無單位人員以戶口所在地為準)。
6、無以上信息資料變化的情況。
二、注冊登記時間:
全市統一為2008年6月10日起——2008年9月30日止,過期不再受理。
三、注冊登記地點:
按照會計證屬地管理原則,市直各單位在市財政教育培訓中心進行注冊登記,其余持證人員按行政隸屬關系到各縣、區財政部門規定地點進行注冊登記。
四、注冊登記程序:
市直各單位統一組織,到市財政教育培訓中心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情況表》一式兩份,并連同會計證按本文附件一所規定時間一起審驗。審驗完畢后,在會計證上做注冊登記記錄。
其余持證人員按行政隸屬關系到縣、區財政部門規定地點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情況表》一式兩份,按當地財政部門規定時間報送審驗。市區范圍內無工作單位持證人員在戶口所在地的區屬財政部門進行審驗。審驗完畢后,由市級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在會計證上做注冊登記記錄。
持證人員進行注冊登記時,需攜帶下列資料:
1、 會計證;
2、 身份證;
3、 珠算等級證;
4、 畢業證;
5、 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6、 戶口本;
7、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情況表。
五、其他事項:
1、在我市范圍內工作,但會計證不屬于我市發放的,應先到市政務服務中心財政窗口辦理調轉手續后,再進行注冊登記。
2、會計證屬于我市發放的,但未在我市范圍內工作,依照本人意愿辦理調轉手續,暫不辦理調轉手續的,注冊登記地址改為戶口所在地,每年仍在我市范圍內參加繼續教育。
3、各縣、區財政部門統一審驗所屬會計人員信息資料,審驗無誤后,于審驗期每月末將收取的會計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登記情況表》統一報到市局變更打印,次月10日前領取下發。
4、持證人員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情況表》時,有工作單位但未從事會計工作的持證人員,單位財務部門不得蓋章,應蓋單位公章。無工作單位持證人員不需蓋章。
六、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制度是《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賦予財政部門的重要職責,是保護會計人員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各縣、區財政局,各有關部門、單位及廣大持證人員對此要高度重視,按照財政部門規定時間積極主動地完成此項工作。如因個人原因未及時進行注冊登記,因而影響持證人員職務晉升、工作調動、職稱考取等情況的,財政部門一概不予負責。對未按規定進行注冊登記的會計人員財政部門將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