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根據《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市2008年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日期定為11月23日,現將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條件和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會計技能考試,指《初級會計電算化》,可隨時在各區財政局和會計進修學院報考,通過后取得合格證書。第二類是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基礎》,實行全市統一考試,通過后取得成績合格證明(2年內有效)。申請人符合報考基本條件且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自畢業之日起至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日止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會計類專業包括:1、會計學;2、會計電算化;3、注冊會計師專門化;4、審計學;5、財務管理;6、理財學。
二、考試時間
11月23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考《會計基礎》。
三、報考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四、網上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所有考生通過登錄深圳市財政局會計信息網(網址:http://acc.szfb.gov.cn),考生須嚴格按報名要求及網站提示填寫本人信息,考生務必牢記查詢密碼,在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內容。報名信息經過報名點現場確認后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一)報名材料:1、本人身份證(或“臺港澳”、“護照”、現役軍人為“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學歷或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打印的《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考生信息表》。
(二)考生網上報名前先到具備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條件的照相館照相,必須向照相館說明是用于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由照相點上傳照片信息后領取《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數碼照相回執》。
(三)考生登陸網站http://acc.szfb.gov.cn,認真閱讀報名頁面的提示信息,按提示如實填寫注冊信息及報名信息;注意填報的姓名、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必須與考試時出示的證件一致。
(四)上傳相片時,請輸入相片回執上的ID編碼,并仔細核對輸入數碼相片回執編碼后系統顯示的相片是否本人。具體操作可參照深圳市財政局網站(www.szfb.gov.cn)“會計管理”欄目中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數碼相片認證說明》。
(五)網上填報信息、相片完畢后,打印《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考生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無工作單位的可不用加蓋。
(六)考生本人親自攜帶上述資料到在網上選擇的行政區劃報名確認點現場進行核對、交費,不得代報名或團體報名。所提供的原件必須真實,如發現假證件,沒收其假證件,取消其報考資格并記錄在案。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8月29日9:00開始至9月13日16:30止。逾期不再補報。
(二)現場確認時間:2008年9月7日至9月13日(逢周六、周日照常確認),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請考生準時到以下報名確認點確認(報考單科的請到指定報名點確認,下列“單科指定報名點”可同時報雙科),逾期不予辦理。持港澳臺身份證的報考人員請到“市本級(特區內)”的報名點報考。
六、考試題型和方式
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考試均使用答題卡。各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二科考試同時合格者才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七、考試收費標準
(一)考試報名費為:50元/科(收費依據:1、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計價格[2002]1575號文件;2、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3]182號文件,并經深圳市物價局批準)
(二)教材費為: 60元/套
(三)考試報名收費后一律不予退回。
八、考試用書
根據財政部最新修訂的會計從業資格綱和最新頒布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編寫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用書,由考生自愿在報名點購買。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可于10月中下旬憑考生信息確認表和查詢密碼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無需再加蓋公章,憑此準考證考試時與身份證同時使用,具體打印時間請留意深圳市財政局網站(www.szfb.gov.cn)“通知公告欄”。
(二)非經我局同意,任何培訓機構不得以我局名義舉辦培訓,一經查實,我局將對相關機構及責任人予以追究。
(三)考試報名期間,暫時停辦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變更、注冊等相關事務。
十、考試合格后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程序
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后,考生可打16868188聲訊電話或在市財政局網站(www.szfb.gov.cn)上查詢成績。成績公布15個工作日后,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到發放準考證的部門領取成績合格證明;報考單科合格的考生不需領取成績合格證明,回原報考的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科合格的申請人,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可以向市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其他工作單位的可以向工作單位所在地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工作單位的常住人員,可以向深圳戶口所在地的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工作單位的暫住人員可以向居住地所在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可在網站www.szfb.gov.cn上免費下載,原件1份);2、有效期內的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1份);3、會計電算化知識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4、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5、有工作單位的需攜帶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其中具備免試條件,且《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科成績合格的申請人員,除提交上述1、4、5項外,還需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居民的學歷或學位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認可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請注意:符合免試條件的申請人到財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當日,所持成績合格證明和會計類學歷(或學位)證書必須同時滿足不超過2年的條件。
深圳市財政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