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工會經費撥繳方式、業務活動內容等方面的變化,進一步規范工會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財政部對中華全國總工會1998年頒布的《工會會計制度》進行了全面修訂,制定了新版《工會會計制度》,并相應制定了《工會新舊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于2009年5月31日以財會[2009]7號文印發,該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2009年4月7日,財政部曾就《工會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下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