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考生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將隨身攜帶的所有物品(除身份證與準考證以外)統一放置在指定的考場物品存放處,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與準考證在考點簽到處刷卡簽到,現場采集電子照片??忌稚矸葑C進入考區,按準考證上的座位號對號入座,將身份證放置在微機操作臺上,以便核查。對二代身份證讀卡失敗者,先做現場拍照留樣存檔,再送交公安部門核實鑒定身份,確認作假的再按規定處理。
第二條 考生應當嚴格按照準考證規定的座位入座,不得隨意更換考試用機,因自行更換考試用機造成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責任自負。
第三條 考生必須按準考證上的考試科目順序進行答題,因擅自更改考試科目順序進行答題,造成無法正??荚嚨?,責任自負。
第四條 每臺考試用機均裝有影、音攝錄設備,對考試情況實時全程監控并備份監控錄像(音)。杭州市財政局對考試情況進行遠程實時監控。相關監控錄像(音)將作為處理違規行為的重要依據。
第五條 考試開始前3分鐘,考生在考試登錄頁面錄入身份證號,并認真閱讀“操作說明”,作好考試準備。因個人原因輸入信息不準確,造成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責任自負。
第六條 如出現無法登錄考試服務器、機器或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的,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否則按違規論處。
第七條 遲到30分鐘以上(包括30分鐘)的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考試;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第八條 無紙化考試(試點)一般為三門課程(《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連考,每科考試時間限定為60分鐘,均單獨計算,中場不作休息,考生應在考完一門完成交卷操作后馬上選擇下一門考試。
連續考試過程中,考生原則上不得離開考場,如確有需要暫時離開考場的,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監考人員陪同,但考試時間連續計算。考生臨場生病的,由流動監考人員陪同處理,不能繼續考試的,應當停止考試。
第九條 考生應當認真閱讀答題頁面的答題要求,并按要求操作,因未認真閱讀答題要求,造成答題無效的,責任自負。
第十條 考生不得進行與考試無關的計算機操作,否則將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第十一條 考生答完本科目全部試題后,必須按“交卷”按鈕退出考試系統,考生應當在確定要終止考試時,才能按“交卷”按鈕。“交卷”以后不論本科目考試時間是否已到,都不能再重新答題。
每科目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結束時間到,考試服務器將自動收卷并終止考試??忌瓿扇靠颇靠荚嚭髴敱M快安靜離場,不得干擾正??荚囍刃颉?/span>
第十二條 考生在考試期間違規的,按《杭州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