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2-06 共1頁
2014年廣東省屬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每門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同一考生所有報考科目考試成績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視為通過考試。單科考試成績不滾動計算。
符合本通知考試科目第2種條件報考剩余未通過考試科目條件的考生,所報考科目合格的(其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及《會計基礎》須一次性合格),視為通過考試。 點擊查看:關于開展2014年省屬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及領證工作的通知 2014年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