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5-06 共1頁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辦理指南
根據《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考試通過人員應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到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向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格式范本見附表1),填寫《云南省會計人員基本信息表》(附表2),并持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證件照兩張(需提供電子版照片一張);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學歷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在辦證現場打印);
(五)在身份證地址轄區以外辦理證書的人員還應提供其他屬地證明材料,如戶籍證明,工作單位證明等材料。
相關附表可到昆明市會計監督管理局網站‘表格下載’欄目下載(http://kjjdglj.km.gov.cn/bgxz/index.shtml)。
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和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代理人辦理和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辦理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由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