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1)1999年12月購入設備時
借:固定資產 40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0
(2)2000~2003年每年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
借:經營成本 475000
貸:累計折舊 475000
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計提的折舊金額為475000[(4000000-200000)/8]元,累計折舊金額為1900000元。
(3)2003年12月31日計提減值準備
借:營業外支出——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1260000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1260000
2003年12月31日時,固定資產賬面凈值為2100000(4000000-1900000)元;銷售凈價為600000元,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現金流量現值為840000元,所以可收回金額為840000元,因此公司應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金額為1260000(2100000-840000)元。
(4)2004年、2005年間每年計提的折舊額
借:經營成本 160000
貸:累計折舊 160000
公司2004年、2005年兩年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金額及賬務處理,每年計提的折舊金額為160000[(840000-200000)/4]元。
(5)2005年轉回減值準備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630000
貸:營業外支出——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630000
2005年12月31日,在沒有轉回已確認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情況下的固定資產賬面凈額為520000(840000-160000×2)元;如果在不考慮計提減值準備的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固定資產賬面凈額為1150000(4000000-475000×6)元;而可收回金額為1680000元。由于在轉回已確認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時,轉回后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不應超過不考慮計提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的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所以企業應將按照在不考慮計提減值準備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固定資產賬面凈值1150000元與沒有轉回已確認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先情況下的固定資產賬面凈值520000元之間的差額630000(1150000-520000)元予以轉回。
(6)2006年、2007年間每年計提的固定資產折1日
借:經營成本 475000
貸:累計折舊 475000
公司減值準備轉回后賬面價值為1150000元減去預計的凈殘值后,計算出應計提折舊額為900000(1150000-200000)元,由于尚可使用壽命為2年,因此計算出每年的折舊額為4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