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現金流量表的目的在于提供某一會計期間的現金賺取和支出信息,以反映企業現金周轉的時間、金額及原因等情況,其公式可表述為:“當期現金凈增加額=經營現金凈流量+投資現金凈流量+籌資現金凈流量”。(千金難買牛回頭我不需再猶豫)
直觀地看,現金流量表就是對比較資產負債表中“貨幣資金”期初、期末余額變動成因的詳細解釋。現金流量表編制方法較為復雜,這使大部分投資者很難充分理解利用其信息,而且對其作用和不足也缺乏一種較為全面的認識。許多投資者對現金流量表抱有很大期望,認為“經營現金流量凈額”可以提供比“凈利潤”更加真實的經營成果信息,或者它不太容易受到上市公司的操縱,等等。事實上,這些觀點是比較片面的,主要原因在于:
1、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基礎是現金制,即只記錄當期現金收支情況,而不理會這些現金流動是否歸屬于當期損益。因此,企業的當期業績與“經營現金流量凈額”沒有必然聯系,更不論投資、籌資活動所引起的突發性現金變動了。另外,在權責發生制下,企業的利潤表可以正常反映當期賒銷、賒購事項的影響,而現金流量表則是排斥商業信用交易的。不穩定的商業回款及償債事項使得“經營現金流量凈額”比“凈利潤”數據可能出現更大的波動性。(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2、現金流量表只是一種“時點”報表,一種“貨幣資金”項目的分析性報表。因此,其缺陷與資產負債表很相似。顯而易見,特定時點的“貨幣資金”余額是可以操縱的。例如,不少上市公司已經采用臨時協議還款方式,在年末收取現金,年初又將現金撥還債務人。這樣,企業年末現金余額劇增,而應收款項又大幅沖減,從而使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都非常好看,但現金持有的真實水平卻沒有變化。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利潤表受到的影響不大(除了當期壞帳費用減少以外),仍能比較正確地反映當期經營成果。
3、編制方法存在問題。盡管我國要求上市公司采用直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但在無力進行大規模會計電算化改造和帳務重整的現實條件下,這一目標是很難實現的。目前,絕大多數企業仍然采用間接法,通過對“凈利潤”數據的調整來計算“經營現金流量凈額”,但這一方法的缺陷是非常明顯的。在現行會計實務中,“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的計算最終取決于“貨幣資金”的當期變動額,而不是每項業務的真實現金影響。例如,在其計算過程中,收回或核銷前期應收款項的效果相同,都會增加“銷售商品、勞務收到的現金”,這就很容易對投資者形成誤導。在2001年年報中,大規模準備計提導致上市公司平均凈利潤顯著下滑,但現金流量情況卻普遍好轉。這一奇怪現象正是其編制方法缺陷的典型體現。我們甚至可以有把握地預測:完全相反的情況可能將在2002年年報中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