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會計證考試《會計基礎》會計人員主要內容:會計人員的基本職責;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為廣大考友提供本章的復習資料,以使得考生對本章的內容做更好的學習鞏固。并祝2009年會計證考試順利!
會計人員:一、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拿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二、會計人員的基本職責
1、會計核算
2、會計監督
①對于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
③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三、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
1、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除了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2、我國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是單位領導成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和經濟核算,參與本單位的重大經營決策。
四、總會計師
1、總會計師的地位和任職條件
總會計師是單位領導成員,協助單位負責人工作,直接對單位負責人負責。總會計師是行政職務,不是會計人員專業職務。
總會計師的任職條件中的硬性規定是,取得會計師專業技術職稱后,主管一個單位內部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的時間不少于3年。
2、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1)職責
一是由總會計師負責組織的工作,包括組織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機會,擬定資金籌措使用方案,開辟財源;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強化成本管理,提高經濟效益;負責本單位財務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組織對會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二是由總會計師協助、參與的工作,包括協助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等問題做出決策;參與新產品開發;參與技術改造、科學研究、商品價格和工資獎金方案的指定;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
(2)總會計師權限
對違法違紀的問題的制止和糾正權
建立健全單位經濟核算的組織指揮權
對單位財務收支具有審批簽署權
對本單位會計人員的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