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第四章會計憑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原始憑證填制的依據和填制的人員有三種.
以實際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為依據,由經辦業務人員直接填制,如“入庫單”、“出庫單”
以賬簿記錄為依據、由會計人員加工整理計算填制,如各種記賬編制憑證
以若干張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定期匯總填制。
原始憑證一般應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原始憑證的名稱
(2)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
(3)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
(4)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5)填制單位簽章
(6)有關人員簽章;
(7)憑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