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第二節 會計核算
一、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
1、會計核算的信息質量要求
可靠性、相關性、可比性、及時性、明晰性原則、謹慎原則、重要性、實質重于形式
注意,各種要求的基本含義。
2、會計資料是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的資料,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
3、生成和提供虛假的會計資料是一種嚴重違法行為。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和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定義。
4、使用會計核算軟件要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實踐上必須通過我國財政部的審核批準。用電子計算機軟件生成的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
二、會計核算的內容
應當進行會計核算的經濟業務事項: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其他事項。
三、會計年度的規定
1、《會計法》規定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3、我國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制是為了與我國的財政、計劃、統計、稅務等年度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