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本章涉及主要科目:①短期借款;②長期借款;③應付利息
第一節短期借款的核算
1、短期借款: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各種借款。
2、利息作為財務費用計入損益核算:(判斷)
①如果利息分期(季、半年)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且數額較,可采用預提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②如果利息按月支付,或雖然分期(季、半年)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但數額較小,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第二節長期借款的核算
1、長期借款: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種借款。
一般用于固定資產的購建、改擴建工程、修理工程以及流動資產的正常需要等方面。
2、長期借款的借入、應計利息、匯兌損益、償還本息等業務的核算都通過“長期借款”賬戶進行。(多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