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其他應收款的核算
1、其他應收款的內容
(1)應收的各種賠款
(2)應收的各種罰款
(3)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4)備用金
(5)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的款項。
2其他應收款的核算
設置“其他應收款賬戶”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數以及確認的壞賬損失數,余額一般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1)備用金的核算
備用金是為了滿足企業內部個部門和職工個人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暫付給有關部門和人員使用的備用現金。
核算時,在其他應收款下設置明細賬戶“備用金”,借方登記備用金的領用數,貸方登記備用金使用數,余額在借方,表示暫付周轉使用的備用金。
A定額制。是使用部門和人員工作的實際需要,先核定其備用金頂額并依次撥付備用金,使用后再撥付現金,補足其定額的制度。
核定備用金并撥付備用金: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庫存現金
報銷日常支出:
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
貸:庫存現金
B非定額制:為滿足臨時需要暫付給有關部門和個人現金,使用后實報實銷的制度。如差旅費用。
預借差旅費時: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庫存現金
出差后報銷:
借:管理費用
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2)其他應收款壞賬損失的核算
企業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應提取壞賬準備,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按照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提取壞賬準備時:
借:管理費用
貸:壞賬準備
確認壞賬損失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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