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憑證----是指用于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它是由出納人員根據庫存現金收入業務和銀行存款收入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的專用憑證,作為登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賬簿的依據。收款憑證的一般格式如教材表4-9所示。
付款憑證----是指用于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它是由出納人員根據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付出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的專用憑證,作為登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賬簿的依據。付款憑證的一般格式如教材表4-10所示。
為避免憑證重復,對于兩類貨幣資金之間的劃轉業務(如將現金送存銀行,或從銀行提取現金)一般只編制付款憑證,不編制收款憑證。
3.轉賬憑證
轉賬憑證----是指用于記錄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轉賬憑證應根據有關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作為登記有關明細賬和總賬等賬簿的依據。轉賬憑證的一般格式如表4-11所示。

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都屬于專用記賬憑證。適用于規模較大、收付款業務較多的單位。但是,對于經濟業務比較簡單、規模較小、收付款業務較少的單位,也可以采用通用記賬憑證。通用記賬憑證是各類交易或事項(包括收款、付款和轉賬業務)共同使用的記賬憑證。通用記賬憑證的一般格式與轉帳憑證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