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政部門對會計職業道德進行監督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會計職業道德建設是會計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各級財政部門應負起組織和推動本地區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的責任。
1.執法檢查與會計職業道德檢查相結合。財政部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執法主體,一方面督促各單位嚴格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另一方面也是對各單位會計人員執行會計職業道德情況的檢查和檢驗。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和年檢與會計職業道德檢查相結合。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定期年檢制度。年檢時審查的內容其中包括持證人員遵守財經紀律、法規和會計職業紀律情況,依法履行會計職責情況。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不予通過年檢。
3.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聘用與會計職業道德檢查相結合。根據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規定,報考初級資格、中級資格的會計人員,應“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報名時,應對參加報名的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情況進行檢查。對有不遵循會計職業道德記錄的,應取消其報名資格。
?。ǘ嬓袠I組織對會計職業道德進行自律管理與約束
對會計職業道德情況的檢查,除了依靠政府監管外,行業自律也是一種重要手段。會計行業自律是一個群體概念,是會計職業組織對整個會計職業的會計行為進行自我約束、自我控制的過程。
(三)依據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建立激勵機制,對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