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當披露下列與固定資產有關的信息:
(1)固定資產的標準、分類、計價方法和折舊方法;
(2)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率;
(3)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包括期初和期末各類固定資產賬面總金額及累計折舊總額,以及各類擴建、處置及其他調節項目的金額;
(4)當期確認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及當期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
(5)在建工程的期初、期末數額及增減變動情況;
(6)對固定資產所有權的限制及其金額;
(7)已承諾將為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的金額;
(8)暫時閑置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9)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10)已退廢和準備處置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