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變更稅務登記
(1)含義:變更稅務登記是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需要對原有登記內容進行更改,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稅務登記。
(2)目的:在于及時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減少稅款的流失
(3)時間:
①納稅人已經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如實提供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其他
②納稅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稅務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到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其他
③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審核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注意:稅務登記表和稅務登記證中的內容都發生變更的,稅務機關按變更后的內容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稅務登記表的內容發生變更而稅務登記證中的內容未發生變更的,稅務機關不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停業、復業登記
停業登記適用范圍: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限內需要停業的。
納稅人停業期限不得超過1年
納稅人應當于恢復生產經營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
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申請。
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報繳納稅款。
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持稅務登記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在“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有效期滿10日內,回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繳銷手續。
注銷登記
注銷稅務登記是納稅人由于法定原因終止納稅義務時,向原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的取消稅務登記手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后,該當事人不再接受原稅務機關的管理。
①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的,應當在向工商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向原稅務登記管理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②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管理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③因住所、生產、經營場所變更而涉及改變主管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生產、經營場所變動前,向原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主管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④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⑤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完工、離開中國前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例題:
李某在北京市朝陽區設立了A個人獨資企業,其住所即為經營地點,后根據經營情況,李某將企業搬至北京市豐臺區。分析李某要辦理何種稅務登記。
解答: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因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但若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發生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自注銷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所以,李某應先到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辦理注銷登記,再到北京市豐臺區稅務局辦理設立稅務登記。
【應用舉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是( )(06)
A.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
B.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
C.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45日內
D.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0日內
答案:B
解析: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是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需要辦理稅務注銷登記的有( )(06)
A.納稅人解散,依法終止納稅義務
B.納稅人暫時停業的
C.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
D.納稅人破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
答案:ACD
解析:B一般應辦理停業稅務登記
3.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可以不再申報繳納稅款( )(06)
答案:錯
解析: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報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