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會計人員違反會計制度規定的法律責任
1、根據《會計法》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違法會計行為包括:
(1)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行為。
(2)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為。
(3)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行為。
(4)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行為。
(5)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
(6)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行為。
(7)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行為。
(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行為。
(9)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行為。
(10)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法》規定的行為。
2、違反會計制度規定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責令限期改正。
(2)罰款。對單位并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給予行政處分。
(4)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用舉例]
1.下列各項中,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的行政處罰形式是( )。(02和04)
A.警告 B.罰款
C.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D.責令停產停業
答案:D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下列行為中,屬于違法會計行為的有( )。(04)
A. 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
B. 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為
C. 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行為
D. 任用不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行為
答案:ABCD
3、財政部門可以依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作出行政處罰,該財政部門是指( )(06)
A鄉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B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C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D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答案:B
4、任用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06)
答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