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1、回避制度是為了保證執法或者執業的公正性、對可能影響其公正性的執法或執業的人員實行職務回避和業務回避的一種制度
2、《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
(1)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2) 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3)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
【應用舉例】
1、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 )
答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