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三、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在一個單位內部具體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會計法》規定,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四、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的法律規定
1、會計從業資格的概念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證明會計工作人員能夠從事會計工作的合法憑證。從事會計工作必須持證上崗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2) 出納
(3) 稽核
(4) 資本、基金核算
(5) 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6) 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7) 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8) 總賬
(9) 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10) 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