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第六節(jié) 法律責任
內容包括:
1.法律責任的概述;
2.違反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
3.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4.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5.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造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6.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guī)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的法律責任以及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的補救措施
7.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的法律責任
8.將檢舉人姓名和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單位和被檢舉人個人的法律責任
9.違反《會計法》同時違反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的處罰
以上9個內容中最重要的是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