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結算的基本步驟
1.支票的領用
各單位需要領用支票,出納員應按規定填制一式三聯“空白重要憑證領用單”,在第一聯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送銀行辦理。銀行核對印鑒相符后,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和手續費后,在“重要空白憑證登記簿”上注明領用日期、領用單位、支票起訖號碼、密碼號碼等,出售支票。銀行在出售支票的同時,打印支票的密碼號二張,一張給領用支票單位,另一張留銀行備查,以便辦理結算時進行核對。按照規定,銀行出售支票每個帳戶只準一次一本,業務量的可適當放寬。出售時每張支票上加蓋銀行名稱和簽發人帳號。
各單位因撤銷、合并或其他原因結清帳戶時,應將剩余未用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銀行,由銀行切角作廢。
各單位在領取支票時,銀行除按規定收取工本費外,還一次性收取辦理支票業務的手續費(按照現行規定為每筆二角)。單位財務部門應根據銀行收費收據編制銀行存款或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支票的簽發
(1)現金支票的簽發。
按照銀行結算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凡是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帳戶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及其他單位,只能在允許使用現金的范圍內簽發現金支票。出納員在簽發現金支票時,應按照規范認真填寫簽發日期、收款人、人民幣小寫、支票號碼、款項用途和支票密碼等項目。其中,簽發日期應填寫實際簽發支票的日期,不得漏填或預填日期。“收款人”欄,一定要寫明收款單位或收款人。收款人可以是本單位,可以是外單位,也可以是本單位的附屬機構或個人。收款人應在支票存根聯簽名或蓋章。小寫人民幣金額必須填寫一致、完整,不得涂改,在小寫金額前,應填寫人民幣符號“¥”,小寫金額和收款人三個欄目如有填錯,應重新簽發。其他欄目填錯,可由簽發人在改正處加蓋預留銀行印鑒之一證明。“用途”欄要實事求是填列,不得巧立名目套取現金。“密碼號”欄應按照銀行提供的密碼單填寫。“簽發人蓋章”處應將預留銀行印鑒加蓋齊全。
如果單位簽發現金支票到銀行提取現金以發放工資或補充庫存現金,則應在“收款人”欄填寫本單位名稱,并在支票背面加蓋預留銀行印鑒或單位公章,然后即可到銀行取款。財務部門根據現金支票存根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如果單位簽發現金支票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則應在“收款人”欄填寫收款單位或個人的名稱,并要求其在現金支票存根聯上簽字或蓋章。收款單位或個人在現金支票背面簽章,并持證件到銀行取款。財務部門根據現金支票存根和其他原始憑證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材料采購等
貸:現金
(2)轉帳支票的簽發。
出納員簽發轉帳支票,首先應查驗本單位銀行存款帳戶是否有足夠的存款余額,以免簽發空頭支票,然后再按規定要求簽發轉帳支票。轉帳支票簽發的要求與現金支票的簽發基本相同。單位簽發的轉帳支票可以持向本單位開戶銀行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也可以將支票交給收款人由其辦理結算。財務部門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等有關原始憑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材料采購等
貸:銀行存款
3.支票的使用
(1)現金支票的使用。
按照規定,現金支票可以到銀行支取現金,也可以轉帳。
簽發單位簽發現金支票后,可以直接憑支票到本單位開戶銀行提取現金,也可以將現金支票交給收款單位或個人,由其持支票到付款單位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收款單位或個人收到現金支票后同樣應對支票進行審查,審查內容與轉帳支票相同。審查無誤后在支票背后簽字或加蓋本單位(或本人)印章,并攜帶本人身份證件,直接到簽發單位開戶銀行提取現金。如果收款人以現金支票辦理轉帳的,按轉帳支票手續處理。
(2)轉帳支票的使用。
如上所述,簽發人簽發轉帳支票可以將轉帳支票交給收款單位辦理結算,也可以持向開戶銀行將款項直接劃撥給收款單位。收款單位出納員收到付款單位交來的支票后,首先應對支票進行審查,以免收進假支票或②支票的各項內容是否填寫齊全,是否在簽發單位蓋章處加蓋單位印鑒,小寫金額和收款人有無涂改,其他內容如有改動是否加蓋了預期銀行印鑒;
③支票收款單位是否為本單位;
④支票小寫金額填寫是否正確,兩者是否相符;
⑤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內;
⑥背書轉讓的支票其背書是否正確,是否連續。
收款單位出納員對受理的轉帳支票審查無誤后,即可填制一式兩聯進帳單,連同支票一并送交其開戶銀行。開戶銀行收到收款單位送來的轉帳支票和進帳單以后,應對其進行認真的審查,審查包括支票和進帳單填寫的內容是否正確,支票與進帳單的金額是否相符,小寫金額是否一致,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內等。如果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在同一銀行開戶,則銀行可進一步審查支票印鑒是否與預留銀行印鑒相符,付款人帳戶是否有足夠的款項用于支付等,審核無誤后即可在進帳單第一聯上加蓋“轉訖”章退回收款單位。
如果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不在同一銀行開戶,則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則通過票據交換將支票和進帳單送付款單位開戶銀行,由其審查印鑒是否正確,付款人帳戶有無足夠款項支付等,審查無誤后辦理轉帳。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在進帳單和支票上加蓋“轉訖”章,將進帳單第一聯退還收款單位。收款單位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帳單第一聯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或商品銷售收入等)
付款單位簽發支票直接送開戶銀行辦理款項劃撥的,財務部門應填制一式兩聯進帳單,在進帳單上,本單位為付款人,對方單位為收款人。填制完后連同轉帳支票一并送本單位開戶銀行。銀行接到轉帳支票和進帳單后按規定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后在支票和兩聯進帳單上加蓋“轉訖”章,將進帳單第一聯作為收帳通知送收款單位,收款單位收到銀行轉來的進帳單第一聯后,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同上。
4.定額支票的簽發和使用
農副產品收購單位如在收購時需要使用定額支票的,應匡計需要數量,簽發支款憑證,并加蓋預留銀行印鑒,要求開戶銀行簽發定額支票。開戶銀行收到收購單位的支款憑證后,審查支款憑證的內容是否正確,印鑒是否相符,審查無誤后配發同等金額的定額支票,并逐張加蓋業務用公章和寫簽發日期,將定額支票交給收購單位,并當面點清。
收購單位在定額支票有效期內可憑定額支票向農戶進行采購。收購單位對超過結算期未用完的定額支票應及時交還銀行,銀行將相同金額的資金轉入收購單位帳戶。
商業、供銷等部門在向農戶銷售商品時收進的定額支票,應在背面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及時送開戶銀行辦理轉帳。銀行對商業、供銷、稅務等部門送交的定額支票,不支付現金,超過結算期的不計付利息。
銀行退票和罰款
如前所述,銀行對于簽發人或收款人提交的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必須進行審查,對于付款單位存款數額不足以支付票款(空頭支票)或者支票填寫不合規定等情況,銀行將按規定予以退票。所謂退票就是指銀行認為該支票的款項不能進入收款人帳戶而將支票退回。銀行將出具“退票理由書”,連同支票和進帳單一起退給簽發人或收款人。“退票理由書”的基本格式如表5.5所示(略)。
如果銀行退票是由于簽發人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不規范,如缺乏印鑒、缺乏密碼、帳號錯誤、密碼錯誤、印鑒不符、帳號帳戶不符等,銀行按規定對簽發人給予處罰。付款人據此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支票和印章遺失的處理和印鑒的更換
已簽發的現金支票如有遺失,可以向銀行申請掛失。轉帳支票如有遺失,銀行不受理掛失,可向收款人和銀行請求協助防范。付款人將已簽發的各欄內容齊全的支票遺失,應出具公函或有關證明,并填寫兩聯掛失申請書,向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止付。銀行查時支票確未支付,經收取一定的掛失手續費后受理掛失,在掛失人帳戶帳首用紅筆注明“×年×月×日第×號支票掛失止付”字樣。收款人將收受的現金支票對遺失的支票超過原簽發日的有效期或掛失前已經支付,銀行不受理掛失。對銀行不受掛失的支票,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遺失單位負責。
存款人預留銀行的印鑒中的印章遺失時,應出具公函填寫更換印鑒申請書,并將未用完的空白支票交還開戶銀行,由開戶銀行辦理掛失手續。遺失人名章或簽名的由開戶單位備函證明,遺失公章的由上級主管單位備函證明;個體經濟戶或個人的印章遺失,取得有關證明,經銀行同意后辦理更換印鑒手續。但更換的印鑒形狀必須與原印鑒有明顯的區別。
對正常的更換印鑒,如日久磨損、改變名稱、人員調動等,填寫更換印鑒申請書,經銀行審查同意后,存款人將原印鑒蓋在新印鑒卡背面,新印鑒蓋正面,井注明啟用日期即可。存款人交回空白支票。已簽發的支票在更換印鑒前仍然有效。
掛失申請書經付款人蓋章證明后,到付款人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止付,其他手續同上。
無效支票。對支票的審查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支票填寫是否清晰,是否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