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一、各單位發生的下列事項,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二、各單位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三、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收支業務以外國貨幣為主的單位,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國貨幣作為記帳本位幣,但是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境外單位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報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五、各單位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會計報表指標匯總和對外統一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事業行政單位會計科目的設置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統一事業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
六、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帳簿,不得設置帳外帳,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
七、各單位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格式由財政部統一規定。
八、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對使用的會計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要求,應當符合財政部關于會計電算化的有關規定。
九、各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建檔要求、保管期限、銷毀辦法等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有關電子數據、會計軟件資料等應當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十、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也可以同時使用某種外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