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會計法律規范體系是指國家為管理會計工作而頒布的法律、法令、條例、規章、制度等規范性文件的總稱,是組織和從事會計工作必須遵守的規范。
2、我國會計法律規范體系的組成:
我國會計工作的規范體系主要是指會計法規體系,它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等法規所組成。
3、分類
我國的會計法規,按其內容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會計工作的基本法,也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稱《會計法》)。第二類是關于會計工作的法規,主要內容包括會計工作的規定、辦法、規則等。如《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第三類是關于會計人員的法規,主要內容包括會計人員的配備、職責、權限、技術職能、任免和獎勵等方面的規定。如《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條例》、《總會計師條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等。第四類是關于會計業務處理的法規,主要是對會計業務處理應遵守的基本規則、具體要求和使用的程序方法等方面的規定。如《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
《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以及企業內部具體會計核算辦法,它們相互之間是前者統馭后者,是以《會計法》為根本所組成的一個比較完整的會計工作的規范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