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應當明確對原始憑證的審核授權。
(二)原始憑證審核的基本原則:
1.以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為依據;
2.以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企業規章為準繩。
(三)原始憑證審核的基本內容:
1.原始憑證的填制是否符合原始憑證填制規范要求。
2.經辦人是否簽名或蓋章,審批人是否按規定審批程序、內容審批。
3.原始憑證反映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4.原始憑證反映內容是否準確、完整。
(四)原始憑證審核結果的處理:
1.對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核定并簽字或蓋章。
2.經審核為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應當不予接受,并向企業負責人報告。
3.經審核為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更正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