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一、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的書面證明,是會計事項唯一合法憑證,登記明細賬的依據。行政單位原始憑證主要有:
1.收款收據;
2.借款憑證;
3.預算撥款憑證;
4.固定資產調撥單;
5.開戶銀行轉來的收、付款憑證;
6.往來結算憑證;
7.庫存材料的出庫、入庫單;
8.其他足以證明會計事項發生經過的憑證和文件。
二、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由會計人員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的,并作為登記賬簿依據的憑證。行政單位的記賬憑證主要包括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三種。
記賬憑證格式如下:采集者退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