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考試輔導:票據結算方式—匯票 2009/10/26 【考試大:中國教育考試第一門戶】
①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并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應由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
②商業匯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并簽章。
付款人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拒絕承兌。
③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④商業匯票的付款日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⑤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應于匯票到期前將票款足款交存其開戶銀行。來
⑥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可以向銀行辦理貼現,但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第一,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第二,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業交易關系,第三。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復印件。
⑦存款賬戶結清時,必須將全部剩余額商業匯票交回銀行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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