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對人事培訓部提供的工資核算原始資料進行審核,包括加班工資和員工公傷、探親、婚、喪、病、事假的按比例扣款計算是否準確。新員工的現金工資計算、離職員工的工資消除、員工各時期的工資增減變動是否準確無誤。
二、負責代扣員工房租、水、電費(數據由總務部提供),核算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扣款項。
三、將審核無誤的工資原始資料經主管領導簽章后輸入電腦,編制員工“工資通知單”、“工資匯總表”。按時將工資輸入軟盤送交主管,并開具現金支票,經領導審閱后送交銀行,以便保證工資的按時發放。采集者退散
四、根據“工資匯總表”填制、發放工資,結轉部門工資及代扣款項的記賬憑證。根據上級規定的提取比例,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正確計算,按列支科目填制記賬憑證。
五、配合人事部門做好人工費用的統計工作,提供獎金計算依據。
六、定期核對各部門實發獎金數,并妥善保管當年工資、獎金發放資料。
七、掌握非在冊人員的勞務費支出情況,嚴格支付手續。
八、打印工資轉賬數據、報表(一式兩份),一份送財務部,一份送人事部存檔。
九、每月月底按時分攤各部門待攤、遞延費用以及各項預提費用。
十、每月負責整理、裝訂、發送財務報表及填制經濟活動資料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