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考試輔導:什么是刑事責任 2009/8/29 【考試大:中國教育考試第一門戶】 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對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種主刑。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是既可以獨立適用又可以附加適用的刑罰方法。即對同一犯罪行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處一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獨立判處一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為罰金、剝奪政治權(quán)利、沒收財產(chǎn)。對犯罪的外國人,也可以獨立或者附加適用驅(qū)除出境。
此外,我國刑法還規(guī)定了非刑罰的處理方法,即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以外的其他方法。包括: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jīng)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刑事處罰外,判處賠償經(jīng)濟損失;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根據(jù)情況予以訓戒或者責令具結(jié)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