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0-24 共1頁
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內部審計的關系
注冊會計師審計 |
內部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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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
(1)都是現代審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都關注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注冊會計師審計中可能會涉及對內部審計成果的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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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別 |
獨立性 |
完全獨立于被審計單位 |
相對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受本部門、本單位直接領導) |
審計 方式 |
受托審計,必須依照《注冊會計師法》、執業準則、規則實施審計 |
具有較大靈活性,依照單位經營管理需要自行組織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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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和作用 |
對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負責,對外出具的審計報告具有鑒證作用 |
只對本部門、本單位負責,只作為本部門、本單位改進經營管理的參考,不對外公開 |
【重點提示】要掌握住兩者的區別和聯系。其中區別容易出多選題。某些地區可能出簡答題。
(三)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范圍
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必須加入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注冊會計師法》的規定,會計師事務所依法承辦下列審計業務:
1.審計業務。
(1)審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2.其他業務。會計師事務所還可以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
(四)注冊會計師的業務規范及審計責任
《會計法》增加了對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規定,對委托人、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行為進行了規范。
1.為保證注冊會計師依法獨立執行審計業務,被審計單位應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
2.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不實或者不當的審計報告。
3.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僅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注冊會計師審計不能替代或減輕單位負責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重點提示】注意注冊會計師僅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其審計責任不能代替會計人員的會計責任。此處容易出判斷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