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為了保證執法或者執業的公正性,對可能影響其公正性的執法或者執業的人員實行職務回避和業務回避的一種制度。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重點提示】要注意掌握這兩種應當回避的情形,同時,要注意理解各種親屬關系。此處容易出多選題,而且出題比較靈活。
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兄弟姐妹、叔侄等)以及近姻親關系(岳父岳母和女婿,公婆和兒媳等)。
二、代理記賬
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但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目前,代理記賬機構主要包括代理記賬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社會咨詢服務機構等三類。我國對代理記賬資格實行審批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必須符合財政部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中的有關條件。
(一)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
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以下業務:
(l)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例題3·多選題】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以下( )業務。
A.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
B.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C.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D.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答案】ABCD
(二)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的義務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3.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4.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三)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
1.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3.對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的,應當拒絕。
4.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例題4·判斷題】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不負有保密義務。( )
【答案】×
(四)法律責任
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并不改變單位負責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重點提示】注意委托他人代理記賬并不能免除單位負責人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最終責任。此處容易出判斷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