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財政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在本書中的重要性最低。考點較少,分值一般不會超過10分。主要涉及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主要考點為:國家預算的構成、預算管理職權劃分和預算組織程序,政府采購的執行模式、當事人及方式。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財政收入收繳與財政支出支付方式與程序。
第一節 預算法律制度
一、預算法律制度的構成
我國預算法律制度由《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有關國家預算管理的其他法規制度構成。
(一)《預算法》
《預算法》是我國第一部財政基本法律,是我國國家預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預算法規的基本依據。
(二)《預算法實施條例》
《預算法實施條例》是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
二、國家預算
(一)國家預算的概念
國家預算是指經法定程序批準的、國家在一定期間內預定的財政收支計劃,是國家進行財政分配的依據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我國國家預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財政計劃,是國家為了實現政治經濟任務,有計劃地集中和分配財政收入的重要工具,是國家經濟政策的反映。我國的預算收入采取稅收等形式,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內部積累;我國的預算支出,主要用于經濟建設和國防、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社會福利等各項事業。
(二)國家預算的作用
國家預算的作用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財力保證作用。國家預算既是保障國家機器運轉的物質條件,又是政府實施各項社會經濟政策的有效保證。
2.調節制約作用。國家預算作為國家的基本財政計劃,是國家財政實行宏觀控制的主要依據和主要手段。國家預算的收支規模可調節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預算支出的結構可調節國民經濟結構,因而國家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都有直接的制約作用。
3.反映監督作用。國家預算是國民經濟的綜合反映,預算收入反映國民經濟發展規模和經濟效益水平,預算支出反映各項建設事業發展的基本情況。因此通過國家預算的編制和執行便于監督和掌握國民經濟的運行狀況、發展趨勢以及出現的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措施,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協調地發展。
(三)國家預算的級次劃分
我國國家預算級次結構是根據國家政權結構、行政區域劃分和財政管理體制要求而確定的。我國的國家預算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共分為五級預算,具體包括:
1.中央預算;
2.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
3.地市級(設區的市、自治州)預算;
4.縣市級(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預算;
5.鄉鎮級(鄉、民族鄉、鎮)預算
【注意】對于不具備設立預算條件的鄉、民族鄉、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可以暫不設立預算。
(四)國家預算的構成
我國的國家預算,根據國家政權結構和行政區劃的不同,可以分為中央預算、地方預算、各級總預算和部門預算、單位預算。各級預算都要實行收支平衡的原則。
表4-1 國家預算的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