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9-21 共1頁
多選題
托收承付憑證上欠缺記載( )事項的,銀行不予受理。
A、付款人的名稱和賬號
B、收款人簽章
C、委托收款憑據名稱及附寄單證張數
D、托收附寄單證張數或冊數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托收承付憑證記載事項有:
(1)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樣;
(2)確定的金額;
(3)付款人的名稱和賬號;
(4)收款人的名稱和賬號;
(5)付款人的開戶銀行名稱;
(6)收款人的開戶銀行名稱;
(7)托收附寄單證張數或冊數;
(8)合同名稱、號碼;
(9)委托日期;
(10)收款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