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D企業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2003年度發生如下相關經濟業務:(1)按現行會計制度計算的全年利潤總額為 1500000元,其中包括國債利息收入60000元。(2)核定的全年計稅工資為800000元,全年實發工資960000元。(3)用銀行存款實際繳 納所得稅500000元。
要求:(l)計算該企業2003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
(2)編制該企業確認應交所得稅和實際繳納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3)編制年末結轉所得稅費用的會計分錄。 (6分)
5、某一般納稅企業2004年9月30日有關賬戶的期末余額如下:
銀行存款(借)84000元,原材料(借)20000元,庫存商品(借)90000元,固定資產(借)183000元,累計折舊(貸)26000元,待攤費用(借)600元, 應交稅金(借)2500元,短期借款(貸)35000元,資本公積(貸) 18000元。
該企業2004年10月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本月購入原材料的價款為30000元,增值稅為5100元,款項已通過銀行支付。
(2)本月銷售商品共計售價50000元,增值稅額8500元,款項尚未收到。商品成本為42000元(不考慮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接受其他企業捐贈的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確認的價值為22000元(不考慮所得稅)。
(4)本月生產產品領用原材料共計35000元。
(5)計提本月固定資產折舊2500元,攤銷待攤費用300元,均計入管理費用。
(6)用銀行存款償還短期借款11000元。
(7)發生營業費用15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
(8)所得稅核算采用應付稅款法,本月應交所得稅為3300元,已用銀行存款繳納。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填制該企業10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貨幣資金、存貨、固定
資產凈值、待攤費用、未交稅金、資本公積“項目的金額。(每個項目2分,計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