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8-26 共1頁
2016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輔導教材《高級會計實務》、《高級會計實務案例》答疑(二)
1. 《高級會計實務》第72頁【例2-4】,表格第7行中的“現值”是不是應該用“現金凈流量”乘以“折現系數”?如果是的話,為何計算不出表中的數值?如果不是,表中的數值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解答:本例表內數據計算不夠準確,需修正。第1年末NCF=560000×0.909=509040(元),其余類推。
2. 《高級會計實務案例》第70頁【例4-3】中,(2)說明平均無息流動負債與銷售收入比例不變,即1980萬元;(3)明確公司目標資本結構為60%(債務資本):40%(權益資本),即平均債務資本金額為6 600萬元;但在第71頁第7行的解析中,針對利息支出的計算是6 600×5%=330萬元。既然目標資本結構中計算的債務資本應該是包含了無息流動負債,那么對于利息的支出就應該是(6 600-1980)×5%=231萬元,請問解析是否有誤?
解答:本例利息支出是(6 600-1980)×5%(即231萬元)。其他兩項數據計算如下:稅后營業利潤=2500×(1+10%)+(231+600)×(1-25%)=3373.25(萬元); 經濟增加值=3373.25-(11000-1980)×10%=2471.25(萬元)。
3. 《高級會計實務案例》第118頁【例7-1】的第2問是:“從并購雙方所在行業的性質角度分析上述并購屬于哪種類型”。本人理解,問題只是問屬于哪種類型,所以回答第119頁倒數第9行的內容即可,即“B公司和C公司同屬于水泥行業,因此,B公司收購C公司屬于橫向收購。”請問是否有必要回答第119頁解析2中所列的其余那么多內容?
解答:本案例第2問沒有要求說明理由,作出判斷即可。此案例解析相關內容,僅為進一步說明。
4. 《高級會計實務案例》第120頁【例7-2】的要求2 是:“說明上述案例1至案例3分別屬于哪種并購支付方式?”。輔導教材中將并購支付方式劃分為三種:現金支付式并購、股權支付式并購、混合支付式并購。但案例中的答案卻是:現金購買式并購、承債式并購、股份置換式并購。請問應該以哪個答案為準?承債式并購是否應歸在混合式并購這一類?
解答:應以輔導教材為依據。教材第339頁指出:“按并購支付方式,企業并購可以分為現金支付式并購、股權支付式并購和混合支付式并購等。”,教材沒有說“將并購支付方式劃分為三種”。實際工作中,除了上述方式之外還有債權轉股權、承債和無償劃撥等方式(見教材第369頁)。
本案例要求2關于“案例1至案例3屬于哪種并購支付方式?”的正確答案應當是:承債方式、現金支付方式、股權換取股權方式(又稱換股)。案例沒有涉及混合式并購。
5. 《高級會計實務案例》第174頁最后一行有關2013年甲公司應確認的投資收益計算中,應抵銷的存貨公允價值是否應該是未對外出售的部分40%,即投資收益是否應該=【3000-(900-750)×40%-(840-720)÷8-(1500-1200)】×20%?請給予解釋。
解答: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規定,投資方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的份額時,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因此,在確定2013年甲公司的投資收益時,應在A公司實現凈利潤的基礎上,根據取得投資時A公司X存貨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差額的影響進行調整,應調減的利潤為(900-750)×60%,計算過程無誤。
6. 《高級會計實務案例》第176頁對“甲公司合并財務報表中損益的影響”計算是否有誤?第176頁最后兩行與第177頁第一行計算過程是否有誤?請給予解釋。
解答:計算過程無誤,但第177頁第一行的計算結果應當為3 600萬元(16200-12 600)。
7. 《高級會計實務案例》第184頁(9)的答案與第187頁(8)的答案是否矛盾?同樣都是“政府授權支付方式”采購,供應商退款時,前者答案是“增加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后者答案是“增加財政補助結轉”。請問哪個正確?
解答:第187頁(8)指出,甲單位收到供應商退款時已按規定辦理完畢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的恢復手續,這表明該單位已做“增加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的會計處理。該案例的考核點在于:單位“增加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的同時,是沖減2014年事業支出(基本支出),還是增加財政補助結轉。由于支出發生在2013年,恰當的做法應是“增加財政補助結轉”。而對第184頁(9),在解析中已指出,為“將收到的退款支票存入零余額賬戶,增加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沖減事業支出各2萬元”。比較而言,第184頁(9)與第187頁(8)盡管都是財政授權支付方式采購下供應商退款的會計處理,但是考核點不同,相關的答案自然也不同,兩者不存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