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關于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黃人考函[2008]2號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湖北省人事考試院《關于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鄂人考院函〔2008〕32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二、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按湖北人事考試院要求,今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為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4月15日9:00―4月23日16: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填寫報考信息,上傳1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
考生網上完整提交報名信息后,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到當地人事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審核通過后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現場繳費確認(資格審查具體時間見后)。
對于錯過網上報名時間的考生,在5月20日前可以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直接進行現場報名。
考生如果對網上報名存在技術性困難,可以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接收現場指導,完成報名工作。同時也可以向黃岡市人事考試院咨詢,咨詢電話:0713-8355561。
(二)資格審查時間
我市考生資格審查時間為2008年4月15日―5月20日。
(三)繳費確認時間
我市考生繳費確認時間為2008年4月15日―5月20日。
考生可在資格審查的同時,辦理繳費確認手續。現場確認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工作地在縣市區的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確認,市直單位考生到市人事考試院確認。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
考生在2008年10月27日―10月31日期間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時間:2008年11月1日
考試時間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下午 |
2:00――4: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三、專業設置
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12個專業,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見(附件1)。
四、題型及答題方式
考試題型、題量與去年相同,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五、考試報名費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定,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60元。
六、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的征訂、發行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針對2007年版考試用書編校和印制中發生的問題,2008年經濟考試用書做部分調整。各地及各單位考生如需要考試用書,請與市人事考試院聯系。聯系電話:8355561。
附件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
專 業 |
專業代碼 |
專業科目名稱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農 業 |
02 |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商 業 |
03 |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財政稅收 |
07 |
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金 融 |
09 |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 |
保 險 |
10 |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運輸 | 水 路 |
11 |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公 路 |
12 |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鐵 路 |
13 |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民 航 |
14 |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 |
人力資源管理 |
15 |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郵 電 |
16 |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房地產 |
17 |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旅 游 |
19 |
旅游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建 筑 |
21 |
建筑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黃岡市人事考試院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