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12 共4頁
關于做好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為做好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11月1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 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二、考試級別、專業設置及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水路)、運輸經濟(公路)、運輸經濟(鐵路)、運輸經濟(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報考人員根據工作實際選擇其中1個專業報考。
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試卷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的條件。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報考經濟師條件)。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蓋章、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7月1日至1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照片(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7月9日至11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和訂購考試用書。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人員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辦事窗口(杭州市佑圣觀路74-1號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首次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往年已參加過該級別考試的重考人員,只需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原準考證(或成績單)。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明、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復印件各1份;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各市人事考試辦務必于7月16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在網報后臺進行確認。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7月18日至2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0月29日至31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