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關于做好全市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賀職辦[2008]26號
根據自治區職改辦《關于做好我區2008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08〕54號文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現將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初級)定于2008年11月1日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下午 | 2:00——4: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二、專業設置
2008年經濟考試專業設置參見附件。
三、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考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考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者。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四、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經濟專業考試,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繳費方式。全市人員報名、考試工作統一由賀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二)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4月8日至4月29日(全天24小時)。
(三)報名手續
1、報考人員可在上述時間登陸廣西區人事考試中心網站www.gx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報名系統。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注意正確選擇“報名點”, “報名點”一經選擇將不能修改。賀州市的報考人員應選擇點擊“賀州市”的報名點。
2、報考經濟專業(初、中級)由本人上網填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同時上傳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體操作按網上“照片上傳說明”進行)。在網上打印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初審同意并加蓋公章。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證件需提交原件和復印件,老考生憑去年準考證原件可免),按規定時間、地點辦理資格審核、繳費手續。
3、全市辦理現場確認繳費手續時間:2008年4月23日至29日 (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辦理);地點:賀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賀州市平安西路、賀州市人事局二樓);報考人員若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4、按區物價局、區財政廳桂價費〔2005〕33號文規定,報考人員應繳納報名費每人次10元、考試費每人78元。
(四)10月中旬報考人員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打印準考證(必須打印出照片,自貼照片無效)。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允許進入考場。
五、考試用書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相關法規出臺的實際情況, 國家相關部門對財政稅收、運輸經濟(公路)、運輸經濟(水路)、人力資源管理、房地產經濟、建筑經濟等6個專業初級、中級共12種經濟考試用書重新編寫,以往年度版考試用書不再使用。
除上述6個專業,工商管理等9個專業和經濟基礎知識共20種考試用書采取勘誤的方式進行修訂。已有2007年版考試用書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部考試中心網站有關欄目下載相關考試用書的勘誤表。
經濟專業資格考試報考工作任務繁重,請各縣(區、管理區)、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認真落實,確保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賀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
專 業 |
專業代碼 |
專業科目名稱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農 業 |
02 |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商 業 |
03 |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財政稅收 |
07 |
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金 融 |
09 |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 |
保 險 |
10 |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運輸 | 水 路 |
11 |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公 路 |
12 |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鐵 路 |
13 |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民 航 |
14 |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 |
人力資源管理 |
15 |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郵 電 |
16 |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房地產 |
17 |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旅 游 |
19 |
旅游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建 筑 |
21 |
建筑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