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我市高級經濟師資格實行“考評結合”的通知》(渝職改辦[2004]29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2009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辦〔2008〕114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09年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09年2月1日─28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㈠ 參加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滿4年。
3.學本科及專科畢業,取得經濟師資格滿5年。
㈡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資歷的人員,應符合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渝職改辦[2004]12號)文件規定的破格申報條件。
㈢ 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在領取合格成績單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
四、重慶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專業、級別、科目及代碼表
2009年4月11日 |
9:00—11:00 |
經濟基礎知識 |
|
14:00—16:00 |
經濟專業知識實務 |
三、報考條件
考生所在 (從事)行業 |
應報考 |
專業 |
級 |
級別 |
科 目 |
工業、商業、旅游、運輸、郵電 |
工商 |
01 |
高 |
1 |
經濟基礎知識 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農業 |
農業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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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財稅 |
金融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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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 |
人力資源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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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地產 |
建筑 |
05 |
五、報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