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關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縣、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委會人事部門,中央、省駐市有關單位,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江西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0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贛人字[2009]46號)的精神,為做好我市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2009年11月8日。
(二)報名時間:
2009年4月15日上午9:00—4月23日下午17:00考生網上注冊登記;
4月20日—24日考生現場資格審查;
4月20日—28日下午17:00考生網上繳費;
11月2日上午9:00—11月7日下午17:00考生網上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中級:
1、取得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工作滿6年;
2、取得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班畢業,從事經濟工作滿3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學專科學歷,助理經濟師滿4年。
(二)符合下列條件,可報考初級: 高中畢業后,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其它按國家《經濟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三、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注冊登記。報考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報名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考生下載打印兩份《報名表》。
(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由本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后,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城北竹山路348號,電話:0790-6442038)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畢業證復印件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從事經濟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均為原件)備審。
(三)網上繳費。確認通過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陸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準考證打印。繳費成功考生可按時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四、考試設置 考試專業設置及題型、題量均與去年相同。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開考專業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含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游、建筑等十二個專業,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不變。 考生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五、考試用書 本考試用書征訂工作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同步進行。六、考試收費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06]80號)的規定執行,每人每科59元。
二00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