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陜西省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陜西省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辦法(試行)》
(陜人發[2003]69號)
第十條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經濟工作滿4年;
(三)學本科畢業,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經濟工作滿5年;
(四)學專科畢業,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經濟工作滿10年;
(五)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資歷的人員,只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允許報名參加考試:
1.從事經濟專業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經濟師資格5年以上;
2.近5年內在經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被設區市黨委政府、省級以上部門兩次表彰獎勵者;
3.獲得省部級三等獎以上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4.獲得設區市、省級部門二等以上獎項的主要貢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