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200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領取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位考生:
2009年度經濟專業資格考試的合格證書現正在發放,請合格考生到各報名確認點領取合格證書。
辦證時間為2010年3月3日—3月29日(周末除外),逾期不再辦理。
領取時請攜帶以下資料:
1、考試準考證。
2、填寫完整并由單位加蓋公章后的(登記表可以點擊下載,必須用A4型紙張)
3、畢業證書原件(用于資格復審)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兩寸各一張(一寸照片貼在登記表上,二寸照片貼在證書上)。
各報名點在辦理資格證書時,要對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并將復審結果匯總至市人事考試中心。發現弄虛作假者,不得核發證書,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3號令)第十五條之規定嚴肅處理。
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