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佳木斯市人事局關于做好2010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及駐佳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0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144號文件精神,現就2010年度我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專業及科目
2010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專業名稱如下: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
考試分中級、初級。各專業考試科目均為兩科:專業知識與實務和基礎理論知識。考試的兩個科目成績均達到國家合格標準者,授予人社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二、考試時間
2010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2010年11月7日
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物(初、中級)
下午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 (初、中級)
三、報名
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1)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報名流程為:考生首先到市人才大廈(地址:德祥街北段外灘市人才市場)一樓照像、上傳個人信息、打印報名表(供現場資格審核時使用)。按規定的時間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完成后,考生完成報名流程。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審查或網上交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考區—佳木斯。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5日—4月28日。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
2010年4月19日-4月28日(節假日休息)
(三)現場資格審查地點:
市人才大廈六樓(605室) 聯系電話:0454--6103604
現場確認時,由單位統一或個人持在網上所打印的報名表(經逐級審查同意,并加蓋單位印章,數碼防偽照片三張)、畢業證書(學歷證)、身份證原件,對尚未獲得學歷證的應屆畢業生參加初級考試報名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網上交費:
網上交費時間為:2010年4月19日-4月28日。按省物價局規定,本次考試收費標準如下:每個考生收費63元。
經現場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重新登錄,按提示進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后概不退費。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準考證打印”欄目,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即可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0年10月27日-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軍人可持軍官證)原件,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生須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本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作答。
五、考試用書
(一)考試用書由人社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發行,我省的組織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生可在現場審查時自愿預訂考試用書。
各縣(市)、區人事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作好考試報名的組織及考試用書的訂購工作,以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