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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文件臺考發(fā)〔2010〕16號
關于做好201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市直和省屬在臺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考發(fā)〔2010〕1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201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7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1:30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 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二、報考條件和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
(一)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的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報考初級資格:
(1)初中畢業(yè)參加工作滿10年;
(2)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2、報考中級資格:
(1)初中畢業(yè)參加工作滿20年且從事經濟工作滿15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4年;
(2)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從事經濟工作滿15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4年;
(3)大學專科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6年;
(4)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4年;
(5)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2年;
(6)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年;
(7)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第(1)、(2)條中對現在國家機關工作和從國家機關調入企事業(yè)單位工作未參加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的,不要求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
(二)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yè)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2010年底。
(三)因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已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內通過全部2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經濟專業(yè)相應資格證書。
四、考試級別、專業(yè)設置及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今年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仍設初、中級兩個級別,專業(yè)設置及考試題型、題量均與去年相同。具體專業(yè)設置分為: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商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水路)、運輸經濟(公路)、運輸經濟(鐵路)、運輸經濟(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等15個,報考人員根據工作實際選擇其中1個專業(yè)報考。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試卷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fā)草稿紙,考后收回。
五、網絡報名、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考試用書征訂及要求
201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和訂書,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和交納書款,網上交考試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5月12日至26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201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電子照片的要求為2008年以后拍攝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大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需要訂購考試用書的人員同時填寫《201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以下簡稱《征訂單》,附件1)。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傳真)。
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完成并確認無誤后,需下載打印《報名表》、《征訂單》(打印前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則責任自負)和“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附件2)。《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證件照1張,并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yè)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5月25日至27日,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事部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初審和訂購考試用書。市直及在臺的省屬單位報考人員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臺州經濟開發(fā)區(qū)白云山南路139號三樓303室)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初審和訂購考試用書。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初審時,首次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附件3),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相關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往年已參加過該級別考試的重考人員,只需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原準考證(或成績單)和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
(一) 2010年經濟考試繼續(xù)使用2009年版經濟考試用書。
(二)2010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征訂和發(fā)行。鑒于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的經費已由省級機關會計核算中心管理,無法墊付書款,故對今年的經濟考試用書實行“款到發(fā)書”的辦法,請各地務必在5月31日前正式上報訂數的同時,將書款匯到臺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賬號:1207022209000010605,開戶行:臺州市工行市府大樓分理處,請注明“經濟考試用書款”)。市里在收到書款后確認征訂并將書運往各縣市區(qū)。
(三)為維護考生權益,打擊盜版,2010經濟考試用書增加了防偽措施。在書的封面左下方,貼有長方形黑色凹印防偽標識徽印,加放暗碼,在版權頁上印有防偽標識說明,便于考生辨別正版書。
(四)各地人事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加強對考試用書的宣傳、征訂和發(fā)行的組織管理工作,本著服務考生、對考生負責的精神,認真做好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嚴禁推銷盜版書和強行搭配其他書籍。
八、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發(fā)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guī)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每人每科40元(含上交國家每人每科4元)收取,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由監(jiān)考人員發(fā)給。
九、成績公布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在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點分布范圍廣,報考人數多,組織實施工作難度大。各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領導,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加強考場管理,維護考試紀律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場紀律者,一經發(fā)現,將按原人事部第3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臺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