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0-28 共1頁
關于2013年度我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有關問題的通知
豫職改辦〔2013〕39號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管試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省屬高等院校:
為保證2013年度我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經商各系列(專業)業務主管部門,現就做好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審核
(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和職數審核工作,按照《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試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號)、《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管理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1〕20號)、《關于省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函〔2013〕24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事業單位現聘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未達到控制標準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分別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過控制標準10個百分點以內的,按照“退二進一”進行審核;超過控制標準10個百分點以上、15個百分點以內的,按照“退三進一”進行審核;超過控制標準15個百分點以上的,原則上當年不再審核申報職數。審核時,事業單位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有空缺的,可適當增加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職數。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超過控制標準的,應適當減少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職數。
(三)審核工作實行年度審核制。今年省直事業單位審核時間為9月1日至30日。省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審核時,專業技術職務層級結構比例和層級內部不同等級結構比例一并審核。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請于9月30日前將本轄區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和職數報省職改辦備案后再組織申報推薦工作。不按要求備案的不進行資格審查,不接收評審材料。
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專家庫候選人推薦
(一)推薦人選數額。省轄市(含省直管試點縣)、省直單位推薦高校、中專、中小學、技校教師、工程、衛生等系列高評會專家庫候選人,每個專業推薦人選不超過5人,推薦其他系列(專業)高評會專家庫候選人,推薦人選不超過10人。授予相應系列(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地區和單位,推薦人選可不受上述數額的限制。
(二)報送時間:9月30日前。
(三)報送材料:以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省直廳(局、委)人事部門為呈報單位,分系列(專業)填寫《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專家庫候選人推薦匯總表》(一式兩份),通過《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職改辦版軟件錄入《評委會專家推薦表》。加蓋公章的《匯總表》和《推薦表》的電子文本報省職改辦,《推薦表》電子文本同時報相應系列高評會承辦部門。
(四)有關要求。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我省有關規定和要求,認真做好高評會專家庫候選人的推薦工作。《評委會專家推薦表》相關欄目的填寫和錄入要準確、詳細,盡量不要漏項。未入專家庫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評委會專家評議工作。
三、評審委員會設置調整
為進一步提高評審質量,增強評審工作的專業性、科學性,經研究決定,從2013年起組建安全工程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承擔安全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評審任務,具體業務工作委托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事處負責。同時,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增設電力工程、通信工程、安全工程專業。
根據《關于授予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等高等學校副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權的通知》(豫職改〔2013〕42號),授予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新鄉醫學院、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部分學科副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權。
組建鄭州成功財經學院教師(實驗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鶴壁市農業科研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鶴壁市建設工程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教師(實驗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高校教師(實驗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滑縣中小學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等6個中評會,同時撤銷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高校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四、有關職稱政策調整
(一)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問題
根據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96號)和《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等政策規定精神,從2013年起,將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職稱評聘的必備條件。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因特殊原因未開展繼續教育工作的單位,由單位寫出情況說明,經省直主管部門、省轄市或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省職改辦批準,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可暫不作要求。
(二)關于我省初聘專業技術職務問題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我省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要求,從2014年起,國家和我省已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專業),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不再初聘專業技術職務。
(三)關于碩士研究生初聘和單列專業技術崗位問題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相關要求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發展狀況,從2008年起,我省取消了省直單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初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單列專業技術崗位的規定。從2014年起,省轄市直及以上單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需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不再初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也不再單列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縣(市、區)及以下單位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根據當地情況自主確定碩士研究生初聘和單列政策。
(四)在豫國家“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人選不受資歷、任職年限和單位結構比例限制,可通過考核認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五、中小學教師申報評審中有關問題
(一)教師資格證問題
申報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具體專業不做要求;取得較高級別學校教師資格證人員,到較低級別學校任教,可視為具備相應資格;幼兒園教師須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二)學歷與申報專業有關問題
申報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的學歷為國家有關部門承認的學歷。參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下學歷須滿2年后,達到相應任職年限要求,方可按正常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參加工作后取得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達到相應任職年限要求,可按正常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申報英語、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專業的人員,所學專業應與申報專業一致(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學士或以上學位,在小學和農村初中從事英語教學,申報英語專業可視為合格學歷)。
高中、初中申報人員除以上特殊專業外,原則上按照“大文大理”掌握(“地理”專業按文、理科均可)。
小學、幼兒園除以上特殊專業外,專業可不做要求。
農村學校教師所學專業與所教學科不一致或不相近,取得規定的相應層次學歷并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累計15年申報一級教師,或者取得相應規定學歷并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累計20年申報高級教師,視為符合學歷要求。
不符合有關學歷層次或專業要求,但任職年限達到最低合格學歷任職年限要求的人員可以按破格申報。
(三)從事專業與申報專業問題
申報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從事專業與申報專業應一致或相近,除以上規定的特殊專業外,可按“大文大理”掌握。文、理科內同類專業不需轉評可直接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因工作需要,在文、理科之間轉換工作崗位的人員,須先進行專業轉評,滿1年后方可按新的專業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和轉換崗位前后的任職年限累計計算,工作業績合并計算,但優質課、示范課、觀摩課專業須與申報專業一致。
(四)有關人員申報身份問題
1、“教育管理”專業僅限校(園)長正職申報,其他人員應選擇所主要從事專業申報。擔任校(園)長職務的申報人員,須取得校(園)長培訓合格證,并在《評審表》和《評審簡表》相應欄目中注明所擔任職務及時間。
2、申報人員應按現所在崗位申報,并在“單位類型”中如實填寫有關項目,如“城市高中”、“城市初中”、“農村初中”、“農村小學”等。在中學、小學、幼兒園等不同崗位工作過的人員,應在工作經歷中予以體現。其中取得較高級別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到較低級別學校任教可以直接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取得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到中學任教,如已經過渡為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則不需要轉評可以直接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如果沒有過渡為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則需要由小學教師先轉評為中學教師職務,滿1年后方可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前后的任職年限累計計算,轉評前后的工作業績合并計算,但優質課、示范課、觀摩課證書須與現崗位一致。
3、在中小學校兼任教學管理和教學工作的人員,如課時量達到相應要求,可按一線教師申報;課時量達不到相應要求的人員,單位類型按“其他教學機構”申報,申報評審條件按相應層次教研員執行。其中,省屬學校按省教研員、市屬學校按市教研員、縣(市、區)屬學校按縣教研員、鄉鎮學校按鄉鎮中心校教研員申報評審。兼任教學管理和教學工作的人員,應在《評審表》和《評審簡表》相應欄目中注明所擔任職務及時間。
4、在各級教研室、電化教育館等校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中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在鄉鎮中心校從事教學管理工作的人員,單位類型按“其他教學機構”申報,申報評審條件按相應層次教研員執行。
(五)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職稱申報評審問題
自2013年起,在我省中小學教師系列中增設“少先隊活動”專業,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可以申報“少先隊活動”專業職稱,其從事少先隊工作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績與中小學教師在教學方面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績同等對待。中小學校既從事少先隊輔導員工作,又做專業教學工作的人員可以選擇中小學教師職稱中的“少先隊活動”專業,也可以選擇主教學專業,其少先隊工作和教學工作的工作量及取得的工作業績一并納入主教學專業職稱評審。
(六)中小學教師業績庫問題
自2013起,建立中小學教師業績庫,各評委會在接收申報材料時要進一步做好有關業績成果的檢索和證件的鑒別認定工作,凡檢索不到又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認可。
六、申報高級職稱報送省職改辦進行資格審查的材料
(一)以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或省直廳(局、委)、省屬高校為呈報單位,報送使用《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分系列、級別、專業和評審類型規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報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表》(其中申報農民技術人員和民間藝術人才的《資格審查表》可手寫或打印)(一式3份),提交《資格審查表》要求的學歷證書(后學歷人員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資格證書、聘任證書、職稱外語證書等原件進行現場審驗。經審查合格后,《資格審查表》1份報相應高評會承辦部門,1份省職改辦留存,1份呈報單位留存,同時接收申報人員《評審簡表》的電子文本。
資格審查的截止時間為高評會截止接收材料的時間,其中最晚截止時間為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其任職年限的計算截止到當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專業),今年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任職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應在2008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職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類推。
(二)以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或省直廳(局、委)、省屬高校為單位,報送申報人所在單位開展“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情況報告1份。
(三)中央駐豫單位或外省委托我省代評的人員,須提交主管部(委)或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代評函。
七、申報高級職稱報送相應高評會承辦部門的材料
(一)呈報單位報送材料的目錄(清單)一式2份(主要內容為:單位名稱、評審材料總數、分專業材料數、破格人數等),1份報相應高評會承辦部門,1份呈報單位留存。評審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報人單位、姓名、申報系列、專業。
(二)個人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一式2份,1份報相應高評會承辦部門留存,1份呈報單位留存。
(三)《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或《河南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或《河南省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表》或《河南省民間藝術人才職稱評定表》一式3份。《評審表》第1頁“相片”欄內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單位人事部門電話”欄內詳細填寫單位及個人聯系電話。
(四)經單位核實、使用《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規范錄入、打印的《評審簡表》一式35份(參加答辯的人員45份)以及同內容的《評審簡表》電子文本。申報農民技術人員和民間藝術人才的《評審簡表》(可手寫或打印)一式20份。
(五)參加答辯的人員個人業務自傳一式10份。
(六)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七)第一學歷證書及符合申報要求的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復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屬于補發、換發的畢業證須同時提交學籍檔案;畢業證丟失的,應由單位出具查檔證明并提交人事檔案。
(八)任現職以來(任職年限超過5年的,為近5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或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復印件。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證明。
(九)外語(含古漢語)考試成績通知書、外語考試合格證、免試審批表原件、符合外語免試條件且不需辦理免試審批手續的相關證件原件或經審核后的復印件(無外語要求的系列除外)。
(十)任現職以來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
(十一)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檢索頁。申報系列有論文鑒定要求的,申報人須指定論文鑒定篇目,其中,申報副高級職務的鑒定1篇,申報正高級職務和破格申報人員鑒定2篇。
(十二)申報系列評審條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證明,以及其它代表申報人學術、技術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三)下列有關人員另須提交的材料:
1、從機關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提交證明其原公務員身份和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任職文件原件及人事檔案。
2、非國有單位的人員,提交證明本單位性質的有效文(證)件和確認本人為該單位員工的有效證明原件。
3、申報高校教師高級職務的人員提交1章教案,申報高級實驗師的人員提交2份實驗教案(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申報直接認定副教授的人員提交1章教案和教學錄像以及文件規定的其它材料。
4、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的人員提交本人所教學科1學年的紙質教案或電子教案。
八、其它有關要求
(一)全省各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要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評審任務。
(二)各地、各單位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上述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并報送相關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經省職改辦資格審查的材料,各高評會承辦部門不予接收。
非國有單位人員可直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人事檔案存放在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或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管理服務經辦機構的,可通過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或軍轉干部管理服務經辦機構申報。
(三)高評會承辦部門在接收評審材料時,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接收材料的清點、分類、整理工作。要完備報送、交接手續,防止遺漏、丟失、摻假等現象,切實做到萬無一失,不出差錯。接收材料既要認真細致,一絲不茍,又要熱情接待,文明服務。
(四)高評會承辦部門審核材料時要實行責任制,誰審核,誰簽名,責任到人。重點審核:是否屬于本系列高評會評審范圍;推薦、呈報手續是否完備;評審材料是否齊全、規范、真實、有效;《評審表》和《評審簡表》等各欄目內容的填寫與原件是否一致;是否需要答辯、業務水平考試是否合格等。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評審材料,及時向省職改辦通報,并拒收評審材料。
(五)高評會承辦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開展評審工作,如實、準確記錄評審各環節情況(特別是評審未通過人員的未通過具體原因、評審過程中發現的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情況等),完善有關手續。
評審會議結束后20天內要及時報送評審會議紀要(包括開會時間、評委會組成情況、會議議程、表決結果統計等)、表決票等原始資料,并積極主動做好評審未通過人員的解釋工作。
(六)申報人參評業績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高評會截止接收材料的時間。
(七)答辯人員須到評委會進行答辯。答辯時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證和工作證,答辯時間由高評會另行通知。
普通本科院校(不含2002年及以后升格為本科的院校)申報教授任職資格的人員,在學校進行答辯。報送材料時,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師申報教授任職資格答辯評議情況表》。
(八)單位和個人可登錄“河南職稱網”(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費下載《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個人版軟件進行錄入、打印《評審簡表》、《資格審查表》。有關表格可從“河南職稱網”“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
(九)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另行下發。
(十)資格審查和報送材料中有什么具體問題,請及時與省職改辦和高評會承辦部門聯系。
附件:
1、2013年度各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時間安排表
2、年度河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審核表
3、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專家庫候選人推薦匯總表
4、農業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接收日程
5、考評結合系列(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業務考試安排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