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12 共1頁
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經濟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也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